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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报告2017》正式发布

时间:2017-12-04 作者:徐蔚 来源:国际金融报 字号:      

近日,在上海举行的“2017中国金融消费者保护论坛”上,《中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报告2017》正式发布。据悉,论坛由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联合主办,来自金融界和法律界各路精英共同探讨中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相关问题。

 

资料显示,该报告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主题报告“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反思与重构”,第二部分是2016年中国金融消费者/投资者保护政策动态与述评,第三部分则是精选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典型案例,通过现实生活中真实发生的案例剖析,更直观地帮助读者了解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出席论坛的中国人民银行参事、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盛松成指出,互联网金融具有明显的涉众性、群体性、区域性和系统性的特征,风险一旦触发,很容易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严重危及金融系统乃至社会稳定。随着近年来国家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加强,规范互联网金融业态,维护消费者切身利益具有迫切性和重要意义。

 

上海黄金交易所理事长焦瑾璞表示,在推进普惠金融的过程中,我们已经走在了世界前端,但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在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过程中,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保护消费者权益与发展普惠金融之间的目标是高度一致的。目前金融消费者教育是解决普惠金融发展瓶颈问题的重要手段,是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焦瑾璞表示,在普惠金融的发展中应加强金融消费者的保护,而在金融消费者保护中应更加注重金融教育,努力提升消费者的金融素养,通过各种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引导金融消费者改变固有的认知和行为特点。

 

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吴弘认为,互联网时代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所具有的广泛参与性、可能的非理性以及聚众性等特点,使得信息知情、信息使用,电子数据存管、隐私与个人信用无形资产保护,适当性原则的应用,以及财产安全保障、求偿权的行使等各方面的实现都面临新的挑战。从金融消费者保护角度来看,要注重保障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信息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以及纠纷及时解决权。

 

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卢强表示,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市场非常重要的参与者,也是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推动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不仅关系到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关系到资产管理行业的长期稳健发展。对于金融机构而言,一方面需要切实做到以客户利益为先,卖者尽责;另一方面,要把卖者尽责和买者自负完美结合起来,加强投资者引导,积极倡导长期的投资理念。

 

据悉,中欧陆家嘴金融消费者保护基金是专门致力于推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金,由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与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设立,自2013年7月开始运作,其宗旨是开展金融消费者保护相关理论研究,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治环境,推动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的构建,实现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服务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过去四年来,中欧陆家嘴金融消费者保护基金主要从事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研究报告,举办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学术论坛,开展一年一度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最佳案例评选,以及其他关于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事宜,积极推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据了解,“2017中国金融消费者保护论坛”还同步揭晓了中欧陆家嘴金融消费者保护基金2017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十佳案例,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盛松成、央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副局长共同为十佳案例获奖单位颁发了奖杯和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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